
有效解決流浪動物問題的方法
2024 年 11 月 16 日
2023年蕭美琴副總統參訪
2025 年 5 月 29 日這幾年,網路上有人帶起一股聲浪,強調「餵食貓犬就是錯的,餵食就是會讓流浪動物越來越多」。這樣的說法乍看合理,但如果我們回到法律規定、動物福利,以及解決問題的邏輯來看,其實這種「單點式否定餵養」的主張,不但沒有實際幫助,甚至可能讓真正的解方被忽略。
我們可以試著用一個數學問題來比喻現在的情況:
想像一個數學問題
請解出 1 + 2 + 3 + … + 100 的總和,但禁止使用逐項累加的方式。
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你堅持用逐項加法來解,就算你得出正確答案 5050,也會被視為不合規無法得分。為什麼?因為你違反了解題規則,正確的做法是什麼?你要改用:高斯配對法、倒序相加法、三角形圖形視覺法,甚至是創造新的思路。
沒有人被禁止解題,只是被要求要用合規的方法來解。關鍵在於,你不是去吵「不能加」對不對,而是想辦法找到有效的解題思路。
餵養也是一樣的邏輯
我們現在社會面對的問題是:要如何在不撲殺的情況下,減少流浪動物數量?
根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一條:「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、增進動物福利,特制定本法。」
這表示,法律的精神是要保護動物並增進動物福利,這代表,在法律層面,只要餵養行為不違反其他條例、不造成環境公害,那麼餵養本身就是合法的行為。
這時候,如果你再說「餵養就是錯的」、「不該餵」,就等於在數學題裡面說:「只要不是我想要的解法,那就是錯的」。但事實上餵養本身在法律上並不違法。
所以你可以不贊成某些人亂餵、不清理、不結紮,但光是說「餵養不對」本身,對整個解題過程毫無幫助。
真正該做的是「找到合規又有效的解法」
如果我們不能使用撲殺(被禁止),而餵養又不違法,那就如同數學題一樣,我們要找到的是在這些限制條件下,仍然能達成「控制數量」這個目標的方法。
所以我們真正要問的是:如何讓餵養這件事,成為幫助解題的方式,而不是阻礙?
例如:
餵養結合TNR(誘捕、絕育、回置)
餵養後追蹤健康狀況與送養可能性
結合社區與志工力量建立餵食管理制度
協助餵養者轉化為有責任的管理者
將某些餵養者是減量的阻力轉化為減量的助力
這些,才是真正在「合規條件下的有效解法」。
2025年,有一篇西班牙科爾多瓦市的研究指出:
當地政府實施全面TNR計畫時,第一步就是調查全市的餵養點,並透過這些餵養點進行精準誘捕與結紮。
而且他們不只沒有禁止餵養,還:
為餵養者提供統一的餵食器皿
如果貓咪在餵食點被發現生病,只需將牠送醫,所有醫療費用由市政府全額買單
預估在2028年,整體流浪貓數量將有效減量55%
這個案例清楚說明了:
在TNR計畫中餵養不只是對的,更是實現流浪動物減量策略的核心資源之一。
法律是底線,創意是解方
或許有一天,法律真的修法明文禁止餵養,那我們就會像數學題變了條件一樣,得依照新規則來重新思考。但在目前法律清楚表明餵養不違法的狀況下,我們就應該在這個基礎上,討論如何負責任地餵養、如何控制數量、如何讓社區共好。
與其繼續輸出「餵養不對」,不如集思廣益,找到真正的答案。
因為光靠指責,永遠無法解出這題。